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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迎‘七·一’ 我把颂歌献给党” 网络歌曲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8-05-14 12:09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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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机关工委、教体工委,市直有关单位,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为隆重纪念建党97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市委宣传部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市教体工委举办第二届“迎‘七·一’ 我把颂歌献给党”网络歌曲征集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
    市直机关工委
    市委教育体育工委
    二、活动主题
 以迎接建党97周年为契机,以演唱主旋律歌曲为载体,不断激发广大党员、群众、师生爱党、爱国、爱岗的高涨热情。
    三、参赛对象
    全市所有党员干部、群众(包括大中小学生)。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原创、翻唱歌曲均可)应为主旋律歌曲(主要为传统革命歌曲)。
   (二)为便于参赛,演唱歌曲以手机K歌软件录制为主(统一为MP3格式,音质清晰即可,大小不超过10M)。   
   (三)报送要求:请各责任单位把好质量审核关,按照重点推荐、一般推荐进行分类报送。1.每个市直单位推荐1-5首;2.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00首(其中每个县直单位1-5首,每个乡镇1-5首,每个农村中小学1-5首,每个县城中小学5-10首);3.每个滁州市直学校10-20首,每个在滁高校80-100首。
   (四)报送时间节点要求:5月7号前完成前1/3数量报送,5月25号前再完成1/3数量报送;6月8号之前全部完成。
   (五)任务分工:市直机关工委负责落实市直单位按期上报,市委教育体育工委负责落实在滁高校及市直学校按期报送,各县(市、区)参赛作品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统一按时间节点报送。
    (六)投稿须知:投稿作品需标明:歌曲名、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同一作者参赛歌曲不超过3首。作品一经投稿,主办单位即享有全部参赛作品使用权,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文艺演出等相关公益性活动,在使用过程中不付稿酬。投稿邮箱czwxb2018@163.com,咨询电话:市委宣传部—3802701,市直机关工委—3028746,市教体工委—3026136。
    五、作品展示
    (一)主办单位将从6月4日起,每周分批在“美好滁州”微信平台上公开展示参赛作品并接受网民投票,根据网友投票及专家评审,每周确定周冠军、亚军及季军各一名。
    (二)各县(市、区)要在各自政务新媒体上同步展示。
    (三)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获得周冠军、亚军及季军的人员进行表彰。同时,根据各地各单位组织报送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若干,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四)获奖作品将在滁州市委宣传部官网、市直工委官网、市教体工委官网、“美好滁州”微博微信展播,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评比活动。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滁州市委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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