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市委宣传部网站等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成交公告

2018-12-13 10:28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字体:】   打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委宣传部网站、“美好滁州”微信第三方平台、“美好滁州”小程序系统网络安全防护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5日
   采购日期:2018年12月1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云栖小镇阿里云飞天园区1号楼
   成交金额:拾万零柒仟陆佰伍拾元零捌角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 数量 单价
web应用防火墙 1 80640元/3年
安骑士 2 1080元/3年
备份服务器 2 12425.4元/3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赵生慧、张友奎、祁辉
   采购人名称: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楼
   联系人:邓忠航
   联系方式:0550-3010120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4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西楼, 联系电话:0550-301012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13日

  热   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