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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 第四届滁州市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9-03-28 17:07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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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展示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成就,引导和鼓励我市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推动滁州网络文化创新创造,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文联决定共同举办“我和我的祖国”第四届滁州市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文联。
二、作品类别
   征集作品分为四大类别,即: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故事、评论等)、原创音乐、摄影作品及短视频。
三、参赛对象
   面向社会公众(单位、团体、个人均可)。
四、作品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作品要求原创,体现滁州元素,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体现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2.作品需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反映滁州城乡变迁、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内容;反映普通群众生产生活、创业创新的美好瞬间;深挖滁州人追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崇高品质,充分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普通群众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3.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填写《“我和我的祖国”第四届滁州市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大赛申报表》(见附件1),与作品同时报送。团体创作的应报主要创作人员(不超过5人)并按主次排序。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除短视频单独报送外,其他所有参评作品均以电子版直接报送至投稿邮箱。
   4.文学作品、原创音乐、短视频三类作品参赛者同一类别参赛作品报送不超过4篇(首、部);摄影类作品每位参赛者的参评作品不超过20幅(组照为一幅,每组不得超过8张,每位作者提供的组照不得超过个人参赛作品的半数)。
5.参赛作品创作时间原则上要求在2017年10月1日以后。
(二)每类作品报送具体要求
1.网络文学:
   体裁为诗歌、散文、小说、故事、评论等,题材不限,篇幅不超过5000字。投稿邮箱:czwxb2016@163.com;联系电话:0550-3046807。
2.原创音乐:
   作品须为MP3或MP4格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附词谱,作品的作词、作曲、演唱者姓名均需在附件一中填写。投稿邮箱:czwxb2016@163.com;联系电话:0550-3046807。
3.摄影作品:
   (1)器材不限,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但须为数码文件(不接收纸质作品),文件的格式一律为JPG,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分辨率在300以上,提交的图片必须保留原始文件,以备调用。
   (2)谢绝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组照不得以拼图形式,如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获奖作品公示后,请参赛者在公示期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原始数据文件,原始数据文件达不到输出精度的(TIFF格式在30兆以上,JPEG格式在5兆以上),或逾期不提供者,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会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4)参赛作品必须为本年度在滁州市(县、市、区)境内拍摄。(5)投稿邮箱:Hcjm2015@126.com, 联系电话0550-3802809。
4.短视频:
   (1)参赛作品须为数字视频作品,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分别制成MOV(H264)格式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300兆,此格式用来上传网络视频,用于网络观看),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以上。
   (2)视频时长2-6分钟。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突出“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拍摄手法不限。要求画面清晰,制作精良。设置中文字幕,使用普通话。
   (3)参赛者须提供纸质申报表(附件1)、授权确认书(附件2),参赛作品以DVD数据光盘方式报送,附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各2份,报送地点为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市政务中心东楼700室),电话:0550-3022624。
五、评比表彰
主要分为五个阶段:作品提交、作品审核、网上投票、专家评审、表彰奖励等。
   1.作品提交:即日起--2019年8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作品审核:9月1日--15日,对收到的作品分别进行前期初审、汇总,并在“美好滁州”官方微信平台上公布网上投票时间。
   3.网上投票:9月20日--30日,初审合格的作品,将统一授权在“美好滁州”平台展示,并接受网民投票评选,网民投票经换算后占总分的35%,具体投票规则另行公布。
   4.专家集中评审: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对作品集中评审,专家评审占总分65%。
   5.表彰奖励展示:获奖作品在市委宣传部官方网站、“美好滁州”官方微博微信、滁州网、市重点商业网站等平台展播,同时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相关评比活动。
六、奖项设置

1.摄影作品: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2.短视频作品: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优秀奖若干,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3.文学作品: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3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人民500元。
4.原创音乐: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5.优秀组织奖设置:
优秀组织奖5名。
   以上奖励均颁发荣誉证书,同一参赛者不能重复获每类奖项的一、二、三等奖,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及质量适当调整获奖名额,奖金个人所得税由参赛者自付。
七、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文联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评比活动,强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请市直各单位发动本系统员工积极参与。市、县主要新闻网站要制作活动专题,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辟作品征集窗口。
   2.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需在汇总后统一上报参赛作品,每类作品均需有作品推荐。市直各单位及网民的参赛作品可直接向大赛投稿邮箱投稿。
   3.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另付稿酬。
   4.参赛者应保证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商标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问题产生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滁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网络文化作品大赛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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