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属地自媒体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我市自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媒体账号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1.滁州市属地民营机构或个人注册运营的自媒体网络平台账号或应用;
2.包含滁州各级行政区域名称及显著地域特征的名称字样的自媒体网络平台账号或应用;
3.账号类型包括: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搜狐号、网易号等各类网络发布平台。
二、备案材料
1.个人注册的自媒体账号或应用备案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滁州市自媒体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2)注册人身份证。
2.民营机构注册的自媒体账号备案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滁州市自媒体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
三、备案方式
备案时,将需提交的各类材料发送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工作邮箱:zmt0550@163.com。
四、相关要求
1.各自媒体运营者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备案登记工作,我办将依法加强对自媒体公众信息服务业务的监管和指导。对未履行备案登记手续,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自媒体,将协调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和永久关闭等处置措施。
2.填表机构或个人应对表中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开办有多个自媒体账号时,每个自媒体账号需单独填写一份备案表。
4.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适时公开部分已备案的属地自媒体账号或应用的名称。
联系人:石全波 联系方式:0550-3802035
附件:《滁州市自媒体备案登记表》http://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1/0402/2021040207295756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