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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琅琊区“懒人听书”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于3月17日办结宣判,罪犯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罚金1万5千元;华某某判处罚金1万元。
北京德云社专门致信感谢我市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方面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