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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底蕴及其当代推进

2020-03-16 09:54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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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中具有根基性、支撑性和稳定性的实践创造成果,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形态和重要表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把握中国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底蕴、文明成就和文明担当,推动其在守正创新中行稳致远、序成天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底蕴

制度是文明塑造的积极成果,也是文明进步的根本支撑。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既善于把自身进行文明开拓的积极成果以制度形式凝结起来,又注重在应对时代发展变化和民族生存发展危机的挑战中,推动制度变革与创新,从而在持续推动文明制度化和制度文明化的相启相发中,成功塑造了合理的生存发展方式和精神生活方式,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了重大历史性贡献。

近代以来,面对西方列强殖民主义的强势侵入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文明的冲击,中国人民为挽救民族危亡进行了英勇抗争,其间经历反复探索,尝试了多种制度模式,但都以失败告终。在民族危机的重大历史关头,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团结带领人民为挽救民族危亡、建立现代国家及其制度体系进行了可歌可泣的伟大斗争。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义无反顾地担当起为中华民族探索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国家、新制度的历史使命。在近百年的奋斗发展历程中,我们党探索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制度及其治理体系,又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厚植了融中华文明优秀传统、马克思主义文明理想和人类制度文明发展积极成果为一体的文明底蕴。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立足于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深入继承中华制度文明的优良传统,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开天辟地地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这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人类文明发展进步做出了一个新生的社会主义东方大国的可贵探索和积极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历史新起点。我们党在国家制度建设和发展上坚持走自己的路,领导人民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着力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健全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切实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努力激发国家治理体系的活力与效率,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也为20世纪人类制度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了卓有成效的中国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全新历史方位,围绕着在21世纪中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和在两个大局中为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提供有力保证的战略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当代中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人类文明发展能够更好地展现交流互鉴共存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要求,提供了重要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历史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具有明显制度优势和强大自我完善能力,又是在中华民族为人类文明发展持续作出贡献的漫长历史奋斗和伟大历史创造的基础上得来的,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深厚文明底蕴的优秀制度和治理体系。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底蕴,切实坚定制度自信,必将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显著的制度效力、蓬勃的文明活力和强大的战略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创造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推动了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两大奇迹的创造和伟大飞跃的实现,凝结了我们党领导人民勤于实践、勇于奋斗、敢于斗争、精于进取、善于创造的丰富经验,既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也深刻彰显着这套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文明发展活力与文明塑造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立足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特有的文明发展成就和文明创造能力的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经过多年建设与实践,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已经鲜明地呈现出了包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一系列显著优势的制度化呈现及其功能发挥,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正确把握和积极运用,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立、完善、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也深刻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已经构成一整套推进人类制度文明形态变革和观念创新的先进尺度和宝贵资源,它必然要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对人类更合理更美好制度文明形态的探索提供重要的文明支撑、制度自信和前导作用。比如:

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对人类更合理更美好制度文明形态的探索提供了领导力量保证。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自觉选择的结果,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华民族能够走出近代以来漫漫长夜、最终迎来民族新生和文明复兴光明前景的最根本保证。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对人类更合理更美好制度文明形态的探索提供了根本立场保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历史追求和文明指向。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既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又在各方面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充分展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制度文明形态的价值底蕴。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对人类更合理更美好制度文明形态的探索提供了根本路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展现了中国制度文明不断迈向更高层次现代化的坚实路径。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对人类更合理更美好制度文明形态的探索提供了根本智慧保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突出特点。在党的领导下,既凸显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又有效克服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等不良现象,避免了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治理弊端,充分展现了中国制度文明形态内生的全局性、战略性和长远性智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担当

制度的生命在于实践,制度的魅力在于担当。近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奋斗历程与伟大成就,既深刻地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敢于打破旧世界、破除旧秩序的历史担当,也前所未有地生成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必须要勇于建设新世界、形成新秩序的文明使命。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底蕴,深入认识其文明成就,还要落实到其对于21世纪人类发展进步和前途命运的文明担当之上。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当代中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大格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这就意味着,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使命、切实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担当,必须要立足于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首先,坚持正确方向与道路,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制度自觉、制度践行和制度维护意识。其次,积极适应时代发展新特征和实践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深化和推进,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同时积极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致力于为人类制度文明的发展进步不断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第一,在行稳与致远的统筹驾驭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实践。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把“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变革信念和“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开放精神相结合、以追求整体上的行稳致远的优良传统,正是这种精神和传统,使中华文明成为人类历史上唯一一个绵延5000多年且至今未曾中断的灿烂文明。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正确处理改革与开放、传统与现代、发展与稳定、创新与守成的辩证关系,在根本性问题上坚决杜绝颠覆性错误,确保了改革开放行稳而致远。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中国的改革和发展开始进入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关键阶段。在这一全新历史语境下,我们既要以更加宽广的胸怀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充分展现强起来的中华民族的文明气度和大国担当,又要保持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决不放弃正当权益和根本利益,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在蹄疾步稳中去呈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融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独立自主与万邦协和为一体的文明胸怀。

第二,在坚持和完善的有机统一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使命。中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宝贵发展成果,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文明优势和强大自我完善能力,构成了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必须全面坚持、系统践行、倍加珍惜。同时也需要看到,这一制度及其治理体系还不是尽善尽美的,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更趋科学严密、更有效率活力、更加成熟定型。特别是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遇到的风险挑战越来越多,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适应在全球范围内推进文明交流互鉴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的历史使命,必须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更开阔的文明视野,推动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实践更深刻地呈现为人类和平发展和共同进步探索更合理更美好制度文明形态的大国担当。

第三,在制度与文明的相互生成中厚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感召。制度是文明的载体和支撑,文明是制度的内核与生命。文明作为人类实践方式具有普遍交往性的历史性创造及其生生不息,只有凝结为稳定而合理的制度形态,才能不致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而制度尤其是具有创新意义的制度形态和制度观念,只有熔铸出具有文明性的品质和格局,才能现实而持久地响应人民最根本、最现实的物质需要和最深层、最珍贵的精神吁求,进而获得其稳定性、成熟性、包容性和感召力。

 

因此,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走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过程中,既要注重以制度文明化的思维及时把制度执行、制度落实、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中获得的积极成果包括制度观念成果,从文明的高度上总结出来、凝结下来,以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理想和价值宗旨,又要注重以文明制度化的思维及时把中国道路的实践成就,包括中国为推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成果,从制度的维度上有效有序地吸纳进来、安放下来,以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文明关切和人类情怀,从而呈现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温良敦厚的亲和力和坚实广阔的感召力。
作者是冯鹏志,系中央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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