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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歌会滁州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演唱会城区道路宣传资源市场化运作公告

2019-08-06 11:43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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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演唱会活动,筹集部分办会资金,鼓励社会资源参与筹备,经研究,决定利用滁城部分主次道路宣传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合作共赢。

一、宣传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11月1日。

二、路段安排

1.中都大道(清流路-洪武路,20万)

2.南谯路(清流路-醉翁路,15万)

3.龙蟠大道(西涧路-扬子路,15万)

4.洪武路(丰乐路-滁宁快速通道,15万)

5.上海路(紫薇路-永阳路,15万)

6.丰乐大道(清流路-腰铺,15万)

7.会峰路(西涧路-紫薇路,10万)

8.花园路(西涧路-凤阳路,10万)

9.同乐路(全椒路-凤阳路,10万)

10.醉翁路(金陵路-西涧路,10万)

11.全椒路(学院路-敬梓路,10万)

12.东坡路(丰乐大道-凤阳路,10万)

13.敬梓路(丰乐大道-滁宁快通,10万)

14.苏滁大道(中新大道-海宁路,10万)

15.滁宁快速通道(快通入口-滁宁交界处,10万)

16.世纪大道(西涧路-上海路,10万)

未列明的路段宣传权价格采取一路一议方式商定。

三、申报程序

凡有意者即日起可向中国农民歌会筹委会办公室申请,同一路段宣传资源的取得,以资金到账先后顺序为准。

联系人:马其平

电话传真:0550-3022624

办公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700室。

收款单位名称:滁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滁州市工行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313002129300050918

四、使用形式

凡取得指定道路宣传资源的单位,可在规定的时段内,在指定的道路上进行广告宣传,主要形式如下:

道路宣传形式:灯杆道旗。

其他宣传形式须报农民歌会筹委会办公室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有关要求

1.宣传方案由企业负责自行设计。制作前,需将宣传方案报农民歌会筹备办公室(联系人:马其平,联系电话:3022624 18005505330;电子信箱:ngh999@126.com),进行内容审批。内容经审批通过后,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审批和制作悬挂,市城管执法局应于2日内受理批复(联系人:王明军 联系电话:2199925 13955009555)。同时,相关材料要报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备案(联系人:邵统海 联系电话:18055005890)。

2.道旗宣传画面公益性内容与企业宣传内容各占50%,要求画面美观、新颖,制作规格原则为1.5米×0.6米(特殊路段制作规格需经农歌会筹委会办公室书面同意后方可悬挂),坚固耐用。设计制作、安装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3.所有中标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对破损的路面道旗要及时更新,企业宣传要执行市城管执法局和市路灯管理处的有关规定,要用软质材料将道旗固定在灯杆上,因广告宣传损坏灯杆等公共设施,由制作方负责修复。

4.宣传标语、标牌落款统一为:宣传组和XX责任单位名称

5.不同标语道旗需间隔悬挂(“公益宣传标语”与“商业广告标语”应交替使用),道旗底部距地面高度2.2米以上。

6.各责任单位须于2019年11月10日前自行拆除。

附件:宣传标语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永远奋斗

3.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4.我们都在努力奔跑  我们都是追梦人

5.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6.文明始于心 创建践于行

7.人人讲文明 处处见真情

8.文明从脚下起步 创建从你我做起

9.市民素质高一分 滁州形象美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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