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直工字〔2016〕98号
关于开展困难党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党委、企事业单位党委,工委直属党(总)支部:
根据市送温暖工程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困难党员的关心关爱,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对市直困难党员情况开展摸底排查,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调查摸底、逐一排查的方式,了解掌握本单位困难党员的数量、家庭住址、家庭结构、年收入情况、致困原因、思想动态、急需何种帮助等信息,由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根据困难程度分类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维护,新增的困难党员要及时入库,已经解困的或已故的要及时调整出库。信息库中的困难党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总数的5%。
二、困难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配偶等家庭主要成员因大病致困的党员;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本人或配偶等家庭主要成员因重大灾难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因公牺牲党员的遗属,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其他原因造成困难需要帮扶的党员。曾获县级以上党组织表彰困难党员、因公牺牲党员的遗属应优先考虑。
三、下列情况不得列入关怀帮扶范围:对因不良嗜好和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与党组织活动、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党员;连续两年享受帮扶资金的困难党员。
四、困难党员名单不得与困难职工(报总工会名单)重复,享受困难职工救助的党员,不得再报。
各基层党组织将“2017年市直困难党员摸底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10日前报市直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023142,邮箱:czszgwzzb@163.com
附:2017年市直困难党员摸底名单
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