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8-01 11:58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政工职评办,市直各有关单位,有关市属企业: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政工职评办公室和市人社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使命,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思想政治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学历资历和论文著作条件等,参考《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可从安徽文明网“政工职评”版块下载,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处理意见》)。
        根据皖人社秘〔2017〕304号文件,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各单位聘用时根据情况自行掌握。
        三、破格条件和优惠政策
        破格申报条件参考《若干规定》和《处理意见》。
        因公派出执行援疆、援藏任务1年以上人员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对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经验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因公派出执行乡村振兴任务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执行援疆、援藏、乡村振兴任务满3年以上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四、同级职称转评
        其他系列职称转评同级别政工专业职务的,申报要求与正常申报相同。
        五、时间安排
        1.申报推荐(2024年8月)。各级政工职评部门积极开展政工职评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申报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各单位做好申报、公示、群众评议和考核推荐等工作。申报人管辖领域发生负面舆情,因处置不力导致重大负面影响的,不得推荐申报。
        2.组织评审(2024年9月中上旬)。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把好审核关。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3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精力不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不得提交评审。各级评委会把好评审关,坚持评审条件和标准,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审工作。
        3.审核发证(2024年12月底前)。各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对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进行审核,重点是已评定人员是否属于参评范围和评定对象,是否具备申报资格或破格条件。对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审核无误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任职资格证书。评审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应对年度职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六、工作要求
        1.规范评审权限。政工人员专业职务应由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不得擅自超越评审权限、扩大评审范围,不得以行政会议代替评审会议。助理政工师的评定由各政工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政工师的评定由市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由省政工职评办开展评审。
        2.加强推荐把关。申报对象的学历、学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组部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等文件规定办理。晋升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代表作品应是取得现资格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转评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代表作品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作品不得在申报当年度集中发表。
        3.有序组织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请提前电话预约。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需设岗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的,应于2024年8月12日之前报市政工职评办,再经省政工职评办核准后,方可申报。评审材料或报送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应由主管部门负责政工职评的工作人员专人送达,材料报送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东楼721室,联系电话:3031152。《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以在滁州市委宣传部官方网站(“通知公告”版块)下载。
       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申报政工任职资格须在相应人社部门核定的职数范围内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单位最新的《政工岗位设置使用情况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社部门提供的政工岗位空缺等相关材料。委托评审的,需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并递交委托评审函。
        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和助理政工师的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统一到市政工职评办缴费。其中,高级政工师缴费标准为300元/人,政工师缴费标准为160元/人,助理政工师缴费标准为100元/人。
        4.落实评聘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对于取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规定领取资格证书人员,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办理专业职务的聘任手续,落实聘任人员有关待遇。
        各地、各单位要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切实做好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肃纪律要求,认真参考执行全国和省、市有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对存在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设岗条件认定不准、业绩与能力审核标准不高等情况的,上一级政工职评办可拒绝受理,情节严重的,市政工职评办将发整改函限时整改并通报。对违反评审政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滁州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送政工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https://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4/0801/20240801121428692.doc    

报送政工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https://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4/0801/20240801121447524.doc   

报送政工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https://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4/0801/20240801121505809.doc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  
https://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4/0801/20240801121527928.doc  

申报人员花名册
https://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4/0801/20240801121539379.xls

  热   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