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滁州文明16条》,明确了文明新标准,倡导了文明新风尚。
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
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乱扔烟头
不随地吐痰、外出备好纸巾
有序排队不插队、出入电梯间先出后进
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
开车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电瓶车不走机动车道
在停车线内停车,车头朝向同一个方向
不讲脏话,公共场所内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座椅上卧躺
不乱搭乱建、不在小区楼道内堆放杂物
不损坏公物、不毁绿种菜
不乱贴乱画
外出就餐不剩菜剩饭,做到“光盘”
不占道经营、不乱设摊点
遛狗要牵绳 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的回答陌生人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