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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5-08-31 09:39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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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青少年“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

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组织的全市青少年“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定于2015年至2016年在全市开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市青少年“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由市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在上一级组委会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读书活动的领导、组织工作,各级组委会要成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活动读本

中国妇女出版社和新世界出版社编辑出版的《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初中生版,定价6.00元;高中生版,定价7.00元),安徽人民出版社、安徽文艺出版社、安徽美术出版社、黄山书社编辑出版的《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小学生低年级版、小学生中高年级版,定价6.00元),是本届全市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指定用书,由滁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负责在我市的统一发行。各县级新华书店要积极配合当地组委会做好活动用书的发行工作,严禁在本项活动中发行其他非指定用书。

三、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发动、征订工作

2015年7月,由各级组委会广泛发动本地中小学生报名参加“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通过当地组委会向新华书店订购活动用书。

(二)发送工作

2015年9月15日前务必将读本发送至学生手中。

(三)学校、基层开展活动安排

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首先由学校和班级组织学生认真读书,举办活动、比赛。小学一至二年级以听辅导教师、家长讲解为主,了解读本内容,三至六年级小学生和中学生以读书、自学为主,并按读本每个章节后提供的建议开展活动。在学完读本后,组织班级、年级和全校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同时利用墙报、广播、宣传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然后由学校和县级组委会结合实际开展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各种实践活动,组织县级比赛。

(四)市组委会活动安排

在本届活动中,市组委会根据省组委会部署及历届活动开展情况,拟组织征文比赛、小学生讲故事比赛、中学生演讲比赛、参加全国网上知识竞赛四项全市性活动。

2016年4月至11月,市组委会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读书征文比赛;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组委会举办中学生演讲、小学生讲故事比赛;2月至5月组织参加全国中学生“传承中华文化 共筑精神家园”网上知识竞赛;7月至8月组织参加全国和全省组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各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另行下发。

(五)总结表彰

2016年11月至12月,市及各地先后召开总结表彰会。

四、评比奖励

(一)设奖及比例

1、学生奖:特等奖比例为三万分之一,一等奖为二万分之一,二等奖为万分之一,三等奖为万分之二,优秀奖为百分之二。

2、教师辅导奖:特等奖比例为十万分之一,优秀奖为五万分之一。

3、组织奖:特等奖比例为十二万分之一,优秀奖为四万分之一。该奖在宣传、教育部门和基层学校中产生。

4、发行先进奖:比例为五万分之一。该奖在新华书店系统中产生。

5、县级组委会组织工作奖:根据《全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织工作奖评审办法》和活动成效及相关实际情况确定。

(二)评选办法

学生奖的产生,在认真读书和积极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由参加本届读书活动的学校根据学生的一贯表现,按参加人数百分之二的比例,评出在读书活动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填写推荐表上报县级组委会,经市组委会确定后,报省组委会备案。学校教师对学生的征文作品进行评审,按千分之一的比例选出优秀作品,加注辅导评语,与推荐表一并上报,市组委会将选送部分作品参加全省比赛。

其他奖项的产生,一律由各地组委会根据市组委会下达的奖数确定。

(三)表彰奖励

本届活动市组委会将对获得各奖项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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