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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滁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及文明行为“十不准”的公告

2018-04-10 15:59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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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建共创,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滁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及文明行为“十不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滁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市民文明公约

应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体现发展要求,富有时代特色,契合滁州实际,蕴含滁州文化。贴近市民、贴近生活,涵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包含文明出行、和谐邻里、环境卫生、绿色生活、网络文明、日常礼仪等内容。表述精炼、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易记易懂,100个字左右。

(二)文明行为“十不准”

全面、深刻、精准梳理滁州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出行中普遍存在、易于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现象。表述精炼、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易记易懂,原则上不少于20字、不超过80字。

三、征集流程

1、公开征集。面向社会、网络进行公开征集,不限地域、不限职业、不限对象。

2、初步审核。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审核把关,推荐10篇市民公约、40条文明行为“十不准”稿件参加网络投票。

3、网络投票。经过初审的作品,在“美好滁州”微博微信进行网络投票。根据投票排名情况,得票数最高的前6篇市民公约及前30条“十不准”稿件入围专家评审。

4、专家评审。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学者、领导干部等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综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各占50%)加权得分,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并向社会公布。

四、奖项设置

1、市民文明公约

评选获奖作品6个:

优胜奖1个,奖励价值1000元的文明礼品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5个,奖励价值300元的文明礼品并颁发证书。

根据参评情况,将适当增减获奖作品数量。

2、文明行为“十不准”

评选获奖作品30个:

优胜奖10条,奖励价值300元的文明礼品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20条,奖励价值100元的文明礼品并颁发证书。

根据参评情况,将适当增减获奖作品数量。

五、相关说明

1、公开征集时间自即日起,截止2018年4月22日24:00,遇期不再受理。投稿邮箱:czsccb@sina.com,文件命名“市民公约(或文明行为十不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2、对一稿多投的,以第一次投稿内容为准。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

3、投稿如出现相同或相似稿件,以网络上传时间为准,时间在前者优先获评。

4、投稿作品知识产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要求作者或委托第三方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5、凡参与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如投稿不符合上述要求则作为废稿处理。

6、滁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滁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刘伟    电话:0550-3032066 


 

滁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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