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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滁州市首届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2015-09-22 16:33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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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2015年《滁州市深入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广泛开展文化培育行动”的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大力宣传全市各行各业最美人物,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激励创作更多更好的微电影作品,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市委宣传部、市文联、滁州广播电视台决定举办滁州市首届微电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滁州市文联

滁州广播电视台

滁州市文明办

滁州市网宣办

协办单位:

二、活动主题

“中国梦•滁州美”

三、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四、参赛要求

1.围绕“中国梦•滁州美”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用微电影形式大力宣传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我们的价值观,歌颂最美滁州人物之最美员工、最美居民、最美师生、最美家庭等身边好人、先进楷模,充分展现当代滁州人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貌,凝聚共建美好滁州的强大正能量。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内容健康,立意新颖,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故事性、可看性。

3.参赛作品须为数字视频作品,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分别制成MOV(H264)格式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此格式用来上传网络视频,用于网络观看和投票评比),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

4.影片时长10至20分钟。体裁不限,拍摄手法不限。要求画面清晰,制作精良。设置中文字幕,使用普通话。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可能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摄制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6.选送参赛作品需签订《授权确认书》,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受编辑、使用、公开播放等权利。

五、参赛时间

2015年9月起至11月30日止。逾期不得参赛。

六、报送方式

1.参赛者须提供纸质呈报表(附件1)、授权确认书(附件2)。

2.参赛作品以DVD数据光盘方式报送,附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各2份。

3.参赛作品报送至:滁州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市政务中心东楼802室)。

联系电话兼传真:3022624。  

七、评比表彰

1.由主办方组织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

2.从所有参赛作品中选取10部作品入围。

3.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万元;

纪念奖10名:奖金各3000元。

获奖作品将在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官方网站、滁州电视台、滁州广电网、滁州文明网、滁州网、滁州文艺网以及乐活滁州网等媒体进行展播,同时优先推荐参加上级相关文艺活动。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滁州市文联

滁州广播电视台

2015年9月2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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