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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8-20 11:53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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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工职评办,市直各有关单位,部分市属大型企业: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全市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为加强我市思想政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于即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使命,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思想政治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学历资历和论文著作条件等,参考《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可从安徽文明网“政工职评”版块下载,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处理意见》)。
       根据皖人社秘〔2017〕304号文件,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各单位聘用时根据情况自行掌握。
       三、破格条件
       符合《若干规定》和《处理意见》中破格条件的人员、“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技人才援派或扶贫满一年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年限要求。援派或扶贫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期限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
       四、同级职称转评
       其他系列职称转评同级别政工专业职务的,申报要求与正常申报相同。
        五、时间安排
       1.申报推荐(2021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积极开展政工职评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申报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各单位做好申报、公示、群众评议和考核推荐等工作。
       2.组织评审(2021年9月下旬)。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把好审核关。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3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精力不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不得提交评审。各级评委会要把好评审关,坚持评审条件和标准,严格履行评审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审工作。
       3.审核发证(2021年12月底前)。各单位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对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进行审核,重点是已评定人员是否属于参评范围和评定对象,是否具备申报资格或破格条件。对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审核无误的,根据皖人社秘〔2013〕176号文件规定,及时发放任职资格证书。评审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工职评部门应对年度职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执行全国和省、市有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为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工职称评审工作的检查。市政工职评办将适时组织抽查。对违反职称评审政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切实为政工专业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2.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政工专业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按照规定的目录和要求报送。其中,申报对象的学历、学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组部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申报高级政工师的3篇代表作品应是取得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其中应有2篇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转评人员申报晋升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其作品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
       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需设岗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的,应于2021年8月26日之前报市政工职评办。对于评审材料或报送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应由主管部门负责政工职评的工作人员直接送达,为避免多数单位集中申报,报送材料提前电话预约。《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可以在滁州市委宣传部官方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滁州文明网或“滁州政工职评QQ群98463225”下载。联系人:濮婧婧,联系电话:3031152、3037519(传真)。报送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东楼721房间。
       3.严把审核关口。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申报政工任职资格须在相应人社部门核定的职数范围内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单位最新的《政工岗位设置使用情况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社部门提供的政工岗位空缺等相关材料。委托评审的,需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并递交委托评审函。
  4.统一缴纳费用。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和助理政工师的人员,由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统一到市政工职评办缴费。其中,高级政工师缴费标准为300元/人,政工师缴费标准为160元/人,助理政工师缴费标准为100元/人。
  5.落实评聘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对于取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规定领取资格证书人员,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办理专业职务的聘任手续,落实聘任人员有关待遇。
 
 
                                                                                   滁州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
http://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1/0823/20210823052145779.docx
报送政工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http://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1/0820/20210820032450554.doc
报送政工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http://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1/0820/20210820032519211.doc
报送政工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http://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1/0820/20210820032540136.doc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
http://www.czswxcb.gov.cn/uploadfile/2021/0820/2021082003260015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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