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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学习总书记在皖讲话 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6-06-08 11:39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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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文件


 
滁直工字〔2016〕32号
 
关于举办市直单位
“学习总书记在皖讲话  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演讲比赛的通知
 
市直各机关党委、企事业单位党委,工委直属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市直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一大目标、五大任务”,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努力在推动我市冲刺总量全省第三、建设环滁皆美家园,争当全省“六个排头兵”工作中建新功、立新业,现决定于7月中旬举办市直单位“学习总书记在皖讲话  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演讲比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拟定于7月15日下午15:00,地点另行通知。
二、演讲形式
本次演讲比赛采取自行命题演讲方式。参赛选手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总书记在皖讲话  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任选一个角度,结合工作实际,谈感想、谈体会,以新颖的角度和方式,阐述自己的主张和观点,抒发自己的情怀,展现自己的风采。
三、演讲条件
1.演讲内容要紧扣主题、观点新颖、有说服力、文字简洁。演讲稿字数要求在1800字以内,演讲时间为8—10分钟。
2.演讲人员要仪表得体、举止大方、精神饱满,语言表达声情并茂、有感染力。
3.演讲人员要用普通话,脱稿演讲。
四、比赛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参与其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要在单位或系统内部进行预赛进行选拔,以基层党委、工委直属党(总)支部为单位上报参赛选手,原则上每个基层党委、工委直属党(总)支部只推荐1名选手。
2.注重统筹兼顾。此次演讲比赛将根据各基层党组织报名情况,采取初选、预赛和决赛方法组织实施。各参赛选手要合理安排好自身工作,精心准备演讲内容,积极配合组织实施,确保演讲比赛圆满成功。
各单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准备演讲稿,于6月15日前报市直工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颖,电话:3028746。信箱:szdj3028746@126.com。
 
  附 件 .doc

 
 
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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