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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近万名贫困重度和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生活得到救助,明光市各乡镇(街道)残联按照救助范围,条件、年龄,深入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核残,并由市残联根据残疾评定标准,严格把关进行评残。
经过严格把关,该市完成了2015年省救助一、二级残疾人3258人,低保三级1214人,贫困重度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3075人,分散供养五保户残疾人1、2、3级552人,使8068名贫困重度和无劳动能力残疾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为8266万元。(袁松树 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