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一些较小的乡镇被撤并,促进了中心集镇地位提升,行政资源得到优化,机构得到精简。另一方面,被撤并乡镇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逐渐弱化,普遍存在人气下降、商业不振、发展滞后、公共服务不便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型城镇化发展。为解决这一矛盾,滁州市在部分被撤并乡镇建立乡镇为民服务分中心,整合相关职能,成立建设管理室、服务代理室、警务室、村“两委”办公室,一名乡镇党委班子成员长驻中心,牵头承担集镇建设管理职责,在解决集镇功能萎缩、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不足、环境秩序混乱等方面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升了被撤并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市计划建设被撤并乡镇为民服务分中心62个,已建成35个,正在建设2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