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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出台《暂行办法》 鼓励有潜力的企业上市

2015-09-02 08:42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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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调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推动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企业投身证劵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和资本运作,日前,来安县出台《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暂行办法》,鼓励有一定规模、业绩优良、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并有上市意向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通过证券市场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该县本着“企业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对于企业上市,在财税、用地、融资、产业政策、人才引进等多方面予以扶持。强化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工作联动机制,开通服务“绿色通道”,对于企业上市中遇到的特殊问题,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解决。并积极拓宽上市渠道,创新上市方式,建立规范运作、有序发展的企业发展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队伍。此外,该县不断加大财政奖励力度,对于上市后备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总计100万元的奖励。上市后备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给予总计60万元的奖励。

    (赵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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