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学习宣讲 >

陈贤、曹旭当选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

2017-11-15 16:31  来源: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 网站编辑  阅读人次:

【字体:】   打印



 

W020171109572878775220

陈贤、曹旭夫妇 图片来源:滁州文明网

11月9日,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结果公布,市文明办推报的定远县律师陈贤(女)、曹旭夫妇当选助人为乐类道德模范,是滁州籍人物当选第一例,也是继沈浩之后,我市又一例当选。本届评选共设5个类别,全国表彰58名道德模范,安徽4人当选,当选数位列全国第一;我市独占2名,当选数全省第一,实现历史性突破。

陈贤、曹旭,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唯一一对法律援助志愿者夫妻。2014年开始,他们放弃优渥生活,选择做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先后奔赴西藏、内蒙、新疆,让法治的阳光照亮祖国的边疆。3年来,夫妻累计办结案件280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并先后获得全国“1+1”法援志愿行动优秀律师、“中国好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和安徽省“最美人物”等荣誉称号。

陈贤、曹旭的先进事迹受到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批示表扬,省委书记李锦斌,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国英等省领导,市委书记、市长张祥安等市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领导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学习陈贤、曹旭扎根边疆的奉献精神和勤勉尽责的执业操守,奋力开启美丽滁州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陈曦)

  热   词